依法斷事莫讓“珠峰救人”爛尾
此前,湖南省登山隊兩名隊員為救人放棄登頂珠峰的義舉廣泛獲贊。可這兩天,此事再次登上熱搜,原因竟是被救女子不願支付全部救援費用,只肯出1萬美元中的4000美元。
資料圖新華社記者孫非攝
這樣的後續令人意外,也讓網友們紛紛為兩名隊員鳴不平。的確,承擔他人因自己造成的損失本屬"應當應分"。更何況,珠峰上救人絕不僅僅是錢的事。據報導,遇險地點已處於海拔8450米處,在自然環境異常惡劣的情況下,大部分登山者默認沒有義務救助遇險者。而兩位隊員決定停下來救人時,距自己登頂只有不到400米,此前為這一目標付出的時間、精力等成本難以計量。冒著危險,放棄夢想,如今卻可能面臨"倒貼錢"的局面,換誰能不寒心呢?
當然,此事究竟如何解決,最終還是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與選擇。但值得關注的是,相關話題一經發酵,便再次掀起了"好人難做"的爭論。更有人拿"救不救"類比"扶不扶",稱"以後遇見這種事少給自己找麻煩"。誠然,好人是社會的大多數,大夥也都嚮往相善其群的社會氛圍。正如兩位隊員所言,"不後悔,救人是比登頂更重要的事""這是一個人性的選擇,在我心中生命高於一切。"可網上的"氣話"還是給社會以提醒:正義需要呵護,好人需要撐腰。
除了輿論聲援,消釋爭議最終離不開明晰的法律解。就拿險區救人來說,此前各地都出現過"驢友被困"現象。根據相關法律,旅遊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後,需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。景區、救援隊也正是依託於此,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被救人"逃單"。但回到上述案例,這次救人屬於私人行為並不涉及公共資源,且遇險者當時並不具備主動接受、承諾賠償的能力。這種情況應該如何判定責任?一旦出現糾紛怎樣保護出錢出力者?種種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推敲。
溫暖的故事,不該以冰涼收尾。期待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,撐起人們對世道人心的期待,推動社會湧現出更多見義勇為、扶危濟困的好人。
來源:北京日報作者:關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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